买保险防误导三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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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须了解保险合同“要件”
保险责任。通俗讲就是买了这张保单后,保险公司承诺会为你做些什么。如身故、全残给付,即有效期内不幸身故或全残,保险公司会怎样赔付;重大疾病给付,即首次患约定的哪种重大疾病,保险公司会如何支付理赔金额;满期给付,即合同期满时,如果被保险人仍然健在,并且没有发生过大疾病的理赔,会如何给付满期保险金。
责任免除。指保险公司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,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,责任免除条款内容会在合同中以列举方式规定。例如:自残、犯罪、吸毒、先天性疾病、艾滋病、战争、核辐射等等。在投保前,应通读一遍这些责任免除条款,知道在哪些情况下,保险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。
保费缴纳。条款中通常会写明投保人应当以什么样的方式缴付保费、缴费的最后时限等,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及时缴费,防止保单中止或者失效。
保险金的领取。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后,客户应如何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索赔,特别要注意应在多长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,申请时应提供哪些文件等,以免错失良机。
其次,勿盲信。切不可轻信代理人的口头承诺,如对一些保险利益或责任免除等存疑,可以向代理人索要相关保险条款,并将代理人所说的内容与条款对照。而且,投保时要明确自己的需求,是否真的需要这份保险?切忌被代理人拉进“和银行存款比收益”的陷阱里。
用好10天犹豫期
投保人在拿到保险合同后,有10天的“犹豫期”,在此期间可以无条件退保。对于保险合同心中没底儿的投保人,要充分地利用这10天“犹豫期”了解保险合同。
根据保监会的相关规定,通常情况下,长期人身保险产品都设有犹豫期,指的是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。在这段时间内,投保人可以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。如果所投保的产品与需求不符,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。
保险公司有关人士介绍,凡犹豫期内退保的,有两种情况会收取费用,一般保险公司只收取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。如果承保前经保险公司体检了的,需要扣除体检费用。对于投资连结保险,如在此期间因独立投资账户的资产价值减少,保险公司只能扣减减少的部分以及变现资产的费用,而不能扣减销售保单所发生的佣金和管理费。
需要提醒的是,犹豫期的认定以保险回执为起始期计算。
虽然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回执签署日期开始计算犹豫期,但如果超过一个月不能签订回执,还是需要事先告知相关保险公司,或者提交一份书面报告。
利用保险公司回访防误导
此外,根据规定,保险公司应在犹豫期内对投保人进行100%回访,新单回访的本意在于使保户再次了解投保的权益义务,投保人要利用好回访的机会,也可以避免被欺诈和误导。
2008年,保监会下发《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范》,要求保险公司在犹豫期内通过电话、信函、电子邮件、短信或上门等合适的方式对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新单的投保人进行100%回访。
据了解,电话回访内容还比较全面,一般包括9类问题:通过询问身份证号码等方式有效确认受访人是否投保人本人;是否了解购买的是保险产品;是否本人签名;是否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;是否了解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;是否了解犹豫期内的权利;是否了解退保费用扣除及万能、投连产品费用扣除情况;是否了解购买的是期缴或趸缴产品;对于新型寿险产品,是否了解保单利益中不确定的部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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